湖北工业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


湖北工业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湖北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学为主,工、文、理、经、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在湖北省高教体系中起龙头示范作用的省属重点大学。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52年,本科教育办学历程已逾46年。1986年,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
  学校现有43个本科专业,分属工学、文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等5大学科门类;有12个湖北省重点学科,8个湖北省属高校科学研究优势与特色领域,4个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设岗学科,3个湖北省品牌专业,9门湖北省精品课程,11门湖北省优质课程。现有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另有15个工程硕士等其它硕士学位授权领域。自1993年起,学校参与武汉大学、东北大学等高校的博士生培养工作。2001年,学校通过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组织的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整体条件评估;2006年,经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批准,在5个学科立项建设博士点。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981人,其中教授114人、副教授294人;博士生导师10人、硕士生导师175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590人。学校在重点学科、品牌专业、精品课程和主干课程中,分别设置了特聘教授、学科带头人、主讲教授、学术骨干等岗位,目前已入选136人。教师中有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3人,“湖北名师”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及湖北省“111人才工程”、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10人,湖北省高校跨世纪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19人,盛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1人,教育部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等其他各类专家77人,98人次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湖北省政府专项津贴,2人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6人获全国、湖北省劳模称号,12人被评为全国和湖北省优秀教师。
 
二、招生专业:
   当年学校网站公布各专业 。
 
三、报名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过两年或两年以上学习或工作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5)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考生报名时,必须写清楚所报考专业的研究方向,凡招生目录中涉及到的选考科目必须明确,否则由我校指定。
 
四、报名资料:
1.       身份证复印件(含电子版原件);
2.       最后毕业证书复印件(含电子版原件);
3.       1寸2寸同底色彩照各8张(含电子版原件一份);
 
五、初试、复试
    2008年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为4门,外国语100分、政治理论课100分,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分别为150分。MBA考试为英语+综合,总300分。
    同等学力人员不得跨专业报考。复试时还须加试二门所报学科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含大专学历及成教应届本科生)考生需加试的科目见招生目录。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分数线,所有达到复试要求的考生全部参加复试,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综合决定考生的录取,复试成绩权重30-50%.
    复试时间,地点、复试规则由我校研招办另行通知。
 
六、学习与毕业证书:
    硕士生研修学习时间一般为 3年。一般采取在校授课或在职授课。
    学生通过学校入学考试,完成学校规定课程学习,并通过所有课程(含必修课与选修课)考试,成绩者,结合学校要求完成学校论文答辩后,可获得学校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
 
七、 总费用:
 请详询机构负责老师。
 
八、报名联系:MSN:zzy_05@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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